| 问题 | 旅行社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
| 释义 | 一、旅行社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五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总公司出具的同意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4、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相片(大1寸4张,小1寸4张) 6、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物业公章或房东签名)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 7、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8、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9、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证明加盖公章 10、总公司地、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一式二份) 11、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地、国税及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二、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