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公司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人公司的含义:一般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即可称为一人公司。并且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不同于普通公司,其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人独资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什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有: 1、股东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财产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由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只有一名股东,为避免股东与公司债务的混淆,法律规定,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与公司独立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不过一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空壳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 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分情况判断:(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3)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并且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4)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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