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自己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自己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有自诉和公诉两种,如果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相关的犯罪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特征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刑事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 三、刑事自诉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1)原告在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时,须提供的一般证明、证据是: ①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的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户籍簿)、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②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地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现在居住地); ③所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有证人的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名称及与原、被告的关系; ④所诉案件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情况等材料; ⑤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⑥原告人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入起诉时,应提供系原告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证明(有关单位证明或人民法院对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书等); ⑦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提交被代理人患有精神病的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司法鉴定、精神病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卡); ⑧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需按照民事案件起诉的规定提供证据。 (2)原告对下列案件还需提供的证据有: ①伤害案件:应提交病历卡等有关书证及伤情鉴定材料,有物证的一并提交。 ②侮辱、诽谤案件:应提供有关侮辱、诽谤的信件、报刊等书证或证人,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③重婚、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件: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重婚案件还应提交被告人非法婚姻事实证明或材料。 ④虐待案件:应提供被经常打骂、捆绑、限制自由、凌辱人格、冻饿等有关证据。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⑤遗弃案件:应提供自诉人与被告人有法律抚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提供自诉人是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材料。造成后果的应提供相应证据。 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应提供受暴力干涉行为的证据。造成后果的,应有相应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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