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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同意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电子送达诉讼文书?
释义
    法律分析:
    电子送达,区别于传统的纸质邮寄送达方式,是指经过当事人同意,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采用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法院还可以电子送达民商事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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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