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罚款是破产债权吗 |
释义 | 行政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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