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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1、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2、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3、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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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