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完了,什么情况下会被释放。 |
释义 | 正常的程序,刑事拘留完了,应该被批捕了,如不被批捕就必须放任,在这个阶段检察院会认真审核申请逮捕事由,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不认为犯罪的,不批准逮捕,立刻放任。根据《刑事诉诉法》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期限到期后可以变更其它措施,刑事诉讼程序没有完结。另外,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律师关对于刑事拘留完了,什么情况下会被释放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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