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定继承也称无遗嘱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下列几种情况的,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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