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累犯的基本类别有哪些? |
释义 | 普通累犯的认定要求: 1、犯罪行为人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2、再一次犯罪的时间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五年内; 3、再一次犯罪是属于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一、劳动教育属于累犯? 劳动教育不属于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或者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劳动教育并不是刑事处罚措施,所以经过劳动教育又犯罪的不算累犯。 二、缓刑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期内并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的情形,所以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犯罪的,会因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而不成立累犯。 三、累犯的认定需满足哪三个条件 累犯的认定需满足的三个条件有: 1、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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