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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贷款合同盖章
释义
    二手房交易中的贷款合同包括个人组合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商业性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个人组合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针对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购房资金仍然不足的购房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的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别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职工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三、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贷款通则》第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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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