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什么,离婚时应搜集哪些证据 |
释义 | 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什么,离婚时应搜集哪些证据 一、离婚案件举证时需注意什么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知情人、介绍人等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知情人证言 5、其他可以证明婚姻基础的证据 (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感情的陈述及相关知情人证人证言 2、一方暴力侵犯另一方的证据及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婚前采取隐瞒情况等手段骗取婚的证据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或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5、一方有不忠实另一方或具有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证据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双方婚后长期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如房屋产权等)的证据 3、取得债权的证据 4、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夫妻一方中认为是其中一人的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一方负担。) (五)证明抚养子女能力的相关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及其他参考情况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二、离婚时应搜集哪些证据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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