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车过户流程为:1、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2、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会得到一张回执;3、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经检查合格(安全,年限及核对车辆信息)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4、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5、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