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保护老字号的弊端是什么 |
释义 | 老字号是指具有悠久历史、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独特的工艺或者经营特色,在一定区域乃至全国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优秀民族企业。老字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民法中其对应的是企业字号,在商法中其对应的是商号。在商界字号与商号是相同的,两者仅是在不同的法律领域对其不同的角度的界定。字号因其识别性是商事主体相互区别的主要工具和标志。 字号权作为一种私法领域的权利,其归属于民事权利自不待言。但具体言之,为何种民事权利?目前学界存在不同的学说。目前关于字号权的法律性质存在的主要学说有:人格权说、财产权说、知识产权说、混合性权利说。 财产权说从财产收益性的角度出发否认字号权的人格权属性。而人格权说从人格权的特征以及财产权的地位等角度认为,字号权满足人格权的基本特征虽具有无形的财产权但并不是主要的权利内容。知识产权说认为字号权应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基于国际上对于字号的通行做法,因为字号不仅具有识别功能,区别不同商事主体,是企业必备的人格利益,而且其包含了创造者的智力成果和创作精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字号权确实可以通过流转带来财产收益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性质而言,字号权完全符合知识产权的特性,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字号权不仅具有财产性而且具备人格权的属性,将字号权归为人格权或者财产权未免都有失偏颇。而混合权利说则较为全面的将字号权的属性概括出来。随着知识产权的不断发展,将字号权归属于知识产权是较为合理的做法,将字号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符合当今法律发展的趋势。 一、老字号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老字号生存困难,品牌消亡速度加快。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转换等方面的影响,老字号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遇到诸多问题,步履维艰甚至消亡。建国初期我国大约有中华老字号16000家,到1990年时有1600余家老牌企业被授牌,目前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共有1100多家。其中北京和上海分别为180家和117家位居全国前两位,数量比较多的还有江苏75家、天津66家、浙江53家、辽宁省34家,其他的省份老字号企业就比较少了,甚至有的省仅有1家,这与建国初期相比老字号的数量已减少非常明显。而现在存在的老字号生存状况也不理想,虽然大部分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但是只有五分之一的老字号具有品牌影响力和规模推进效应,还有少部分的老字号生产管理陷入困境,亏损运营。诞生于1939年的沈阳人的骄傲——红梅味精于2014年破产清算,后被外省公司买断商标并收购重组,给辽宁省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其地块被用于建设住宅、小学和休闲文化广场。另外民族品牌被外企并购后渐渐消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比如小护士、活力28等等,这对老字号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为什么要保护老字号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国历史上形成的众多老字号已经不单纯是某一个商号、品牌、一家一户单个的意义了,他实际上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保留、发展老字号,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继承和发展我们的传统文化。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特色,全是外来的东西,那么这个国家就象没有自己的历史一样。现在我国有很多东西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如北京烤鸭、东来顺涮羊肉、南京板鸭、金华火腿、云南白药而我们自己却不以为然,相反如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洋快餐却风靡一时,这不能不引起人们对我国老字号究竟如何发展的担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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