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追讨欠款? |
释义 | 欠款找不到人如何办?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失踪可申请宣告失踪,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法律分析 一、欠款找不到人如何办 1、欠款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1)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2)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3)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结语 在欠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使被告未能看到公告,法院仍会视为已经送达。在庭审中,债权人可提供债权证明,法院将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如判决生效后仍无法获得清偿,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并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代管人可以是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由法院指定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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