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自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终止对还是错 |
释义 | 错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终止。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也是法定的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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