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成立,是指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买卖合同不成立,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买方不需要向卖方支付货物的价款,卖方不需要向买方转移其拟购买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一并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买卖合同未生效,即未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买方不需要向卖方支付货物的价款,卖方也不需要向买方转移其拟购买的标的物的所有权。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如当事人已经履行的,则应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如当事人尚未履行的,则有过失的一方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利益损失。 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外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当事人的合意问题,因此一般不会产生违约责任的问题。但是,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3、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未生效,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有过失的一方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利益的损失,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的,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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