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给女方转账一万块能要回来么? |
释义 | 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和送的礼物一般不能要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女方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且数额较大时,男方可以报警。赠与合同可撤销,但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法律分析 结论:一般不能要回。解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礼物和钱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予认定为诈骗罪;贵重物品也要看赠与目的,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小钱小礼物,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但是数额较大且女方是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爱情中的金钱纠纷:恋爱期间转账一万块,是否能够追回? 在恋爱期间转账一万块钱给女方,能否追回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需要考虑转账的性质和目的。如果这笔款项是作为借款、投资或者其他明确约定的用途,那么有可能要求返还。然而,如果转账是出于感情、礼物或者无明确约定的目的,要求返还可能会面临困难。其次,需要查看转账记录和相关沟通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返还的法律依据。如果有书面约定或者证据证明款项的归还义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证据,追回款项可能会变得困难。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通过双方协商,寻找双赢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来解决金钱纠纷。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费的钱一般不能要回。赠与的物品视为赠与,其他消费视为自愿支出。男方赠与女方礼物和钱的行为不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贵重物品的返还视赠与目的而定,小额钱物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然而,若女方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且数额较大,男方可报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财产,赠与人在转移前可撤销。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规定。具体情况需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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