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要约的效力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要约的效力是指要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对要约人的效力和对相对人的效力两方面。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并且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 一、口头承诺撤回是指什么 口头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因此,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 二、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什么 二者的行为时间不同,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撤销应当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二者的限制不同,要约的撤回没有什么限制,而撤销受到限制,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表明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已经做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另外二者效力不同,撤回导致要约不生效,撤销导致要约失效。 三、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致; 3、生效不同。要约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应当有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要约人与受要约人; 2、明确、具体的要约内容; 3、要约应当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4、要约发出的对象是明确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当送达受要约人。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综上所述,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四点,分别体现在概念、表示要件、生效、撤回以及撤销上。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具备才构成要约。承诺的构成要件有五项,要同时构成才构成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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