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代签合同会有效力吗 |
释义 | 有代理权限的人代签的买房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代签人没有代理权限,则会构成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如果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因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权代理的含义是什么?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合同的无权代理人定承担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要件: 1、代理人欠缺代理权。即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在代理权消灭后而为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合同已成立。 3、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 这是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前撤回其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时,因该合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4、相对人须为善意。 二、签别人的名字合同有效吗 签别人的名字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法定代理或委托代理而代替被代理人签字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如果是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而签他人名字的合同,效力待定,后续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有效,否则无效。因被代理人存在过失,导致表见代理情形发生的,合同有效,但对方当事人是恶意第三人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三、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如果代理人及时予以追认的,则合同对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拒绝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在代理人追认前及时撤销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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