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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异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释义
    离异后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异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离异后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规定离异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离异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下:1、协议变更。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变更行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能够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协议合法有效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2、诉讼变更。双方不能就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行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出示的证据证明直接抚养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法院可以将抚养权进行变更。
    民法典规定离异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咨询解答
    民法典规定离异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下:
    1、协议变更。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变更行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能够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协议合法有效的,法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
    2、诉讼变更。双方不能就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行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出示的证据证明直接抚养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法院可以将抚养权进行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离异后该如何变更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方法:(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民法典规定离异后怎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离异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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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