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2、主体资格证明。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