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犯罪构成需要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2)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主要是罂粟,少数地区也种植大.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有种植的行为,即使没有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条所规定数量的,也构成此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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