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家企业清算需要多久 |
释义 |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破产清算,法律对此均没有时间限制。对于普通清算,法院对通知债权人、成立清算组、公告等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进行公告等。这些规定都限制了清算的时间。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更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需要进行破产重整或者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公告等 一、公司清算申请程序 首先,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 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时,如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转向特殊的破产清算。 二、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何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5)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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