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调动工作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继公安边防集体转制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干部调动政策出台后,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调动、任职回避、辞职辞退政策来了。据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调动、任职回避、辞职辞退政策等规定经研究制定并已于近期下发贯彻执行,干部调动政策已经出台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第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第三条 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第四条 消防救援衔高的人员对消防救援衔低的人员,消防救援衔高的为上级。消防救援衔高的人员在职务上隶属于消防救援衔低的人员时,担任领导职务或者领导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五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主管消防救援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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