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证言,但是必须在法院允许的期限内进行。证人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该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可以撤回证言,但已经被作为证据的,不得撤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证人可以在开庭前或者开庭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证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作证,或者阻止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证人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撤回证言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对于阻碍证人作证的行为,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