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再婚生育了小孩后,我的独生子女证还有效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在政策规定下已经不符合条件,应该取消办证资格和收回证书。但是,如果没有向计生部门举报反映,计生部门也没有提出要依据政策规定收回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依然是有效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独生子女政策优惠。因此,即使政策已经改变,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仍然有效。 法律分析 从政策规定的角度讲,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到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已经是不符合规定条件了,是应该取消办证资格和收回证书的。但是,如果没有人向计生部门举报反映,计生部门也没有提出要依据政策规定收回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依然是有效的,依然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独生子女政策优惠。 拓展延伸 计生部门对独生子女证政策进行调整,影响你的权益吗?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证政策自2016年起发生调整。在原有的独生子女证政策下,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而现在已经放宽了这一政策,允许夫妇有两个子女。这一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某些人造成影响。 首先,独生子女证政策调整后,之前因为独生子女证而享受的优惠、奖励等政策可能不再适用。例如,一些地方曾经规定,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可以享受优惠,但这些政策可能因为政策调整而不再实行。 其次,由于独生子女证政策调整,一些家庭可能需要重新申请独生子女证。根据政策规定,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是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年收入等。因此,一些家庭可能需要重新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并获得独生子女证。 此外,独生子女证政策调整还可能导致一些家庭选择不再生育或少生育。由于独生子女证政策调整后,一些家庭可能不再需要独生子女证,因此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再生育或少生育。这可能会导致人口数量减少,对我国的人口发展带来影响。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证政策的调整可能对某些家庭造成影响。因此,在享受独生子女证政策优惠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政策调整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 结语 虽然政策规定独生子女证已经不再符合条件,但只要没有人向计生部门举报反映,计生部门也没有提出要依据政策规定收回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依然是有效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独生子女政策优惠。因此,我们应该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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