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债权已清偿期的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实现。这一定时期称为宽限期。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义务。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义务,留置权被消灭,留置权人不能再实现留置权。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依法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