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针对上一年度收入、所得情况进行的一次综合纳税申报和结算。如果在去年个税申报时漏报或误报了相关信息,就可以通过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方式进行补退税款。需要说明的是,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期限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将无法享受补退税款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汇算清缴:(一)变更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或者适用税率的;(二)取得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适用综合所得征税的;(三)停止征收政府定价的营业性项目,放弃新增建设项目后未实际投入使用的资金或者其他财产,或者出售、转让公共资源使用权等以特许权方式参与国内开发经营引起其它收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