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不利因素: 1、农业产品质量下降,农产品受到制约,受非农业建设用地及生态退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农业耕地尤其是优质肥沃的耕地数量逐年有不同程度减少。而且,我国耕地面积分布极不平衡,其中百分之六十二的耕地分布在水资源不足全国百分之二十的淮河流域及以北地区,水资源充足的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耕地仅占百分之三十八。耕地面积的缩减再加上水资源的短缺使得农业生产环境破坏,农业产量受到不利影响; 2.、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导致粮食消费量大幅度增加,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全国人口数量的持续上升,必然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极大挑战。同时我国 GDP增长和居民收入提高,民众有能力消费更多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对肉蛋奶鱼等动物蛋白食品消费量快速增长,从而导致消耗更多的饲料粮。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口的不断增多,与绿色革命要求的粮食产量放缓会形成一定程度反差,这也是个重大挑战; 3、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我国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粗放耕作、掠夺经营的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导致农业产量低,综合效益不显著。农技推广处于瘫痪半瘫痪的状态,新的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推广就难以到位,影响了粮食安全; 4、农村科技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广大农村依然沿袭着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形成的传统、分散的生产模式,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很低,农业生产基本靠天吃饭,也因此造成粮食生产科技附加值较低。特别是前几年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民负担重,农村青壮年大量流入城市务工经商,在家务农者多为老叟和妇女,导致土地抛荒,粗放耕作,广种薄收。由于劳动者素质差,干群生态经济意识弱,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生产力,粮食产量难以持续提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