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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支公司有诉讼资格吗
释义
    有的法院则认为保险公司支公司下属的营销服务部属于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一、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二、分公司能作被告吗
    分公司如果依法设立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则可以作为被告。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三、总公司要承担哪些责任
    1.对于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要先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准予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任然归总公司来承担。
    (2)依法设立并同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的法人,也可以成为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分公司的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其产生的民事责任都由总公司的法人承担。但分公司却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在产生债务时,自然是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1)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在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当被执行人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时,当其不能清偿债务时,则由企业法人来承担。如果企业法人也不能偿债的,法院判定该企业的其他分公司来偿还。
    (3)企业设立的分公司因经营不善,其财产不够承担责任的,则由该企业的法人来承担。
    (4)分公司通过合法的登记,成立组织机构,并有一定的财产,那么就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可以从事在其法律范围内的民事活动。但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所以责任能力也不完整。因而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在自己无力承担时,还是由总公司帮助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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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