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1、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是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2、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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