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金是否有12个月的封顶? |
释义 | 裁员经济补偿没有十二个月的封顶。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经济补偿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员经济补偿并无12个月工资的限制。但《劳动合同法》创设了一种新的补偿制度,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经济补偿进行十二个月的计算封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意这里法律仅对高收入者经济补偿作了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的限制,即工资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补偿年限按照不超过十二年计算,对普通劳动者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十二年”的计算封顶。实践中需注意,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存在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在适用经济补偿时应当分段适用,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计算无封顶限制,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才适用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新规定。 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对,需要提前30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企业如何规范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府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企业规范经济性裁员程序,需要制定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办法在内的裁员方案,引导裁员人数20人以上或者裁员人数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情况后,依法有序裁员。风险提示: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上述程序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经济裁员有哪些流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风险提示:企业不景气需要裁员,需要听取工会的意见,此外,企业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劳动合同的监督、集体合同的订立与救济、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都起着重要参与和监督作用,企业在进行相关决策时,或听取工会意见,或接受监督,都离不开工会的作用发挥。 公司因结构调整不再与员工续签,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 1、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2、以上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风险提示: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打算继续续签的情况下,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用人单位未通知解除,劳动者继续工作的,会视为默认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既不解除也不续签的,还可能认定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风险和责任逐步增大。 经济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风险提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该内容由 南永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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