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可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口头形式虽方便,但不安全,可录音。书面形式有固定证据、区分磋商和缔约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合同可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口头形式方便易行,但一旦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因此,在订立口头合同时,一般应进行录音。相比之下,书面形式方便保存,具有固定证据、警示当事人、区分磋商和缔约两个阶段等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