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费保险赔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的,所产生的鉴定费应该由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肯定是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自己先垫付的。受害者在拿到了伤残鉴定结果之后,最后索赔的时候要记得将伤残鉴定费用计算进去。 一、安葬费保险公司报吗 一般不会,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对丧葬费用进行垫付,根据垫付的凭证或者相关的发票,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向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支付死亡伤残赔偿,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交通事故主责方不肯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三、交通事故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这笔钱,如果与医药费相加之总额,并未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则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最高法司法解释之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严格的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法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至于超额的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和加害方,一共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疾等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其他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在诉讼过程中,伤残鉴定费用由举证方先行垫付,如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其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根据我国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之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谓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保证诉讼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按理应该由加害人承担。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至于胜诉方自愿负担的情况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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