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分割。但是应当由主张该债务为恶意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认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