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资并非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比如接受赠与所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意思自治。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 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进行约定,不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运营,或者对外担保功能的实现。 即使约定股东完全不出资,股东按照约定享有的股权也受法律保护。 因此不出资也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