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过继子女和收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其继承权利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来实现。如果遗嘱中没有规定继承权利,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而手写遗嘱对于规定继承权利是可以实现的。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过继子女、收养子女与生育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2.《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遗嘱可以规定继承人的姓名、份额、继承的财产和其他事项。” 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其中一份或者全部由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由公证机关保管。” 因此,遗产继承中,过继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继承权利可以通过手写遗嘱来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其中一份或全部由证人签名或盖章,由公证机关保管,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