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能取车,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当事人向交警大队索要验车报告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对方不保全车辆,向交警申请提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