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跟换物业流程: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物业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