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
释义 |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5、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6、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二级医疗事故鉴定时限为多久?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该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我们不应该错过相关规定的时间,以免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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