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都没有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对于这种情况,出借人是否能够向出借人主张利息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对于到期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否则,是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借期内的利息,只有当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才能主张逾期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