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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交房
释义
    在交房前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文件:
    1、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2、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8、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一、开发商有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吗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二、商品房住宅交付条件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开发商取得上述四方会签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但经常忽视了消防专项验收,未经消防专项验收是不允许交付的。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也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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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6: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