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驳回的案件公安局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检察院驳回的案件公安局的处理:如果公安机关有新的证据,或者对检察院的补充侦查不服,可以重新要求审查。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该怎么办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说明事实或者证据存在一些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可以退回公安局侦查吗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分为两种情况: 1、批捕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继续侦查; 2、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局撤销案件。 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如何复议 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可以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复议。如果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检察院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案件移交检察院再退回公安部有时间限制吗 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退回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内,有特殊情形的可以适当延长。 公安局民警提审事宜要到检察院吗 公安局并不是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的,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正式批捕之前,公安机关就会先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肯定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提审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检察院的批捕并不冲突,被提审的次数,法律上也没有限制。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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