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房屋抵押的问题 要区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1、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意即对于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2、动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 【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你好,我想问一下债务纠纷 处理债务纠纷的方法有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您好,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下列方法来处理: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双方依法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民间借贷的问题, 民间借贷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规定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包括起诉条件、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及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我想问一下民间借贷纠纷的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也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该内容由 朱凤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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