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期间失业保险补偿如何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补偿。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未参加社会保险;2.原单位已经办理失业保险登记;3.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4.已经成为失业人员;5.已经实行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失业保险补偿。”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人员;(二)因企业破产、解散、撤销、歇业等原因而失去劳动关系的人员;(三)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四)其他符合失业人员条件的人员。” 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当在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其原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5.《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的实施机构应当自失业人员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及时通知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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