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中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或者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如何认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行为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认定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虐待被监管人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限于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由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