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清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学习的自觉性有待加强。能按照参加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觉明显不足,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 2.平时忙于繁杂事务,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忽视了理论学习,导致指导开展工作“底子”不厚、本领不够、基础不牢。 3.学习紧迫感和危机感不强,有工作办事凭经验的懒惰心理。 4.学习深度有待拓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够全面、不够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 5.学习积极性有待增强。有的思想不够重视,集体学习时被动参加,缺乏热情,工作与学习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没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 6.平时比较注重具体工作,但在与全局工作结合上还需要加强,开展工作、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应该站位全局的高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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