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清算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股东不同意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不需要赔偿债权人损失的。作为法律主体尚未终止,属于清算中的法人,但其权利的内容仅限于对公司的资产清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法院不能以公司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而判决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设立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制度相违背。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异议回购权的情形以外与公司约定进行股权回购。同时最高法解释对于公司与股东合法的股权回购意思自治,持支持态度。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公司在处于亏损严重无法正常经营,且回购股权会加重公司的经营困难,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情况下,禁止公司回购股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清算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法律咨询解答 (1)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2)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 (3)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的。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小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吗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吗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还可以查阅会计账簿,但是不能复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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