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释义
    离婚管辖权异议,只有当事人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就管辖权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可以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具有独立请求权的其他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和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则视为无效。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对诉讼管辖权的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是口头形式也应该被允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0: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