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没达到标准有哪些赔偿 |
释义 | 如伤情达不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的,当然会评不上伤残等级。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一、工伤赔偿金归谁所有 1、工伤赔偿的金额归受伤职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怎么算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你可以问当地劳动部门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确定的护理等级的百分比。 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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